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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少年与四条人命《4》

“二小”。.

这是个重犯,抢劫、故意杀人,而且确实把人杀死了。同一案共三人,成年的两个,一个26岁、一个20岁都判死刑挂链了。“二小”如果不是在作案时尚属于少年,很可能也和他那两个同伙一样。即使沾了年龄的光,减轻处罚还被判了十八年。他一审已经过了,正在上诉,等着二审结果。开释后,我从媒体上看到,200X年8月5日,也就是我从甲六出号不久,他的那两个同伙被执行了枪决。媒体公布的消息说“三人相互勾结,在XX区多次实施抢劫犯罪活动,每次抢劫,他们都仗着人多势众,对被害人不是用铁锨打,就是用砖头砸,或用刀捅伤,而后将被害人身上的财物悉数抢走。.其中,200X年12月X日凌晨3时许,3人在XX区X闸南侧,拦截被害人XX、XXX强索财物,二人反抗。罪犯一人用链锁抽打围打二被害人,其间,持刀连捅XX胸、腹部数刀,致XX倒地身亡。”

“二小”让人一看,就感到其人从小就没有受到良好的家庭哺育和教育。与“一小”从小就在家庭的呵护下成长起来的,有很大的不同。从身体的发育上,也看出当年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身体象是没有充分“展开”似的,有点“紧巴”。年龄与“一小”相差无几,可身高矮了多半个头。

“二小”的年龄虽然比“一小”还小一点,个头也矮许多,可比“一小”头脑机灵多了,这是属于走向社会很早的象征,很“成熟”的那种少年老成。言谈举止都有一股“社会人”的味道。察言观色,眼神很活,每说一句话或逢迎或杵逆使用的对象和时机都很到位。在号里他是唯刘队马首是瞻的,而且还能积极主动地配合,起着冲锋陷阵的作用,是一件刘队非常可心的“贴身小棉袄”,堪称“嫡系”。而对号里的其他人则比较“是非”,特别是对刘队不待见的人还要加一个“更”字。

前任大辛挂链以后,他接任了本号的劳作。对付全号人的日常起居、吃喝拉撒睡,如此重任,甲四里的老四年纪差不多超过了他的一倍,难免有时还挂一漏万,而他小小年纪竟能胜任愉快。只是有些活看来是从没有干过,不知如何下手。

我进甲六以后把我在甲四的“发明”——“醋椒海鲜苜蓿汤”也带了过来,向大家介绍后,刘队马上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马上就布置“二小”下顿饭时落实。我把主配料的“秘方”就告诉了他,结果到时端上来一看,那汤浑浑浊浊,鸡蛋好象泻了黄一样,根本没有成型,还很腥,别说喝,就是闻着都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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