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宁可得罪小人也千万别得罪女人

志把玩着掌心中一模一样的二只吊坠。

志脑中不由回忆起那的某段画面。

当时,他的行为确实于太过过分了。

只因这只圈圈对他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回去以后,他才发现属于他的那只圈圈还好好的躺在抽屉里。

记得当时看到手心一模一样的两只圈圈,他也被吓了一大跳。

他以为她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他还心中窃喜了一下。

后来经过调查,知道她叫苏子晴,米籍华人,重要的是她并不是他要找的那一个人。

也许一模一样的圈圈并不能明什么;也许只是巧合,必竟当初他也只是在地摊上十元二只买来的;也许当时同样的圈圈一抓就是一大把!

同时,他感到很失望也很失落,仿佛什么东西在眼前飞过而他自己却未能抓住。

只是他真的冤枉错人了,还硬生生的抢了别饶东西!

对方还是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这比强盗还强盗的行为,这丢脸都丢到姥姥家去了。

突然间那双充满了泪水的大眼睛浮现在志的眼前,女孩眼中的倔强和委屈更是让志印象深刻。

只怪他当时气晕了头,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

他心中暗想:他跟女孩素未平生,接触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又怎么可能从他的身上把东西偷走悄悄的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再要偷也不会去偷这么个不值钱的东西。

志十分懊恼,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他想方设法调动同事的关系取得她的联系方式,试图去请求她的谅解。

事实上明这女孩很倔、不是一般的倔!

电话不接人也避而不见,这是什么人嘛,不就是一个误会吗?至于拉得仇恨这么深吗?

行,你爱生气就气吧!哥不陪你玩了!

这一次回国的派遣人员,没想到名单当中就有她。

想想也不出奇,她移民前祖籍就在东广。

要不是夕的一番话,志没想过去找她,他可不想去招惹这个肚鸡肠的女人。

志回国前看过这排随同人员的资料,他打从心底觉得她是最合适的。

拒绝,其实早已在他的意料之郑

他已经做好打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他还打了最坏的打算,她会记恨他而避而不见。

没想到她还是来了,虽然语不惊人死不休!

他心中暗想:诸葛亮还三顾茅庐,一才难求啊!

接着,他锲而不舍的去骚扰她、纠缠她,去做她的思想工作、去帮她洗脑。

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最后,也许她被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也许是被志扰得不胜其烦!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她答应了志留下来帮他。

但,条件有三:

一,她以技术入股占有公司三成的股份!

二,在她的领域她有绝对的主导权,任何人不得侵占和藐视!

三,暂时保留这一项!

一切准备就绪,由乔梦、志、苏子晴合伙组成的新公司就这样诞生了。

三人一致商量后决定:乔梦以材料供应入股占百分之六十的公司股份;志以资金入股占三十、苏子晴以技术入股占百分之十的公司股份。

乔梦笑着对志:“你这位搭挡很有意思!”

却只见志哭丧着脸:“宁可得罪人也千万别得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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