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人

了结一件事,虽然不如预料中的美满,可还是达到了兵不血刃的目的。歌笑离开汤城,进入丹国境内。武飞扬是标准的军人,他活着就是为了打仗。他不喜欢兵不血刃,虽然歌笑让他轻松的夺得了城池,但他一点也不感激。所以下一座城池还是让他自己去打吧。也许军人就该流血牺牲,只有流血才会让他们觉得有荣誉感。

终于追上来的连骏为没有得到好处抱怨了很久,歌笑最后不得不点了他。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远远的几乎可以看见嫩绿的草芽从地底下冒出来。春天来了,比北国来的早的春天,让人的心情好了许多。为了保持自己的好心情,歌笑让连骏继续做哑奴,完全不管某人能杀死人的眼光。

半月后,二人来到一个不知地名的小村落,村口唯有一家酒馆,因为地处偏僻,即使只这一家,平时也是没有一两个客人的。歌笑对这个小村落并不感兴趣,完全是路过歇歇脚而已。当她走进酒馆时,正与一个人擦肩而过。那人满身酒气,一脸大胡子,头发凌乱,衣服也有些许破旧了。尽管如此歌笑还是认出了他。驻步,转身,望着那个一步三摇的身影。心中升起深深的怅然。曾今骄傲的皇子,如今沦落到日日买醉的地步。他的现在与自己多少有些关系,但那不是她本心。也许在这个失势的皇子眼里,如果无法抢夺,今生将毫无意义。那么生与死大概没有多少区别。他为什么不死,也许是因为他心中还有某种执念吧。慢慢跟在他的身后,看他走向村的另一头,在一个孤零零的茅屋前,他站住了,回头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人。没有多少惊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走进屋门。屋子不大,木床紧靠在里墙上,他就那样一头倒在床上,毫无顾忌的睡着了。他这样的毫不设防,是一心盼着有一个人进去了结他的性命吗?这样是不是就不用挣扎,不用纠结了。

歌笑走进去,无心打量屋中的简陋。在唯一一张凳子上坐了下来,坐望着太阳从地平线上落下。

连骏急的张牙舞爪,歌笑一脚将他踹出门外,“别烦我,自己住店去,明天再过来。”

连骏只能瘪着嘴,离开了。

晨曦从毫无遮拦的门窗照射进来,照在趴在桌上少年的侧脸,长长的睫毛,在她的脸上投下修长的身影,粉嫩的红唇,闪烁着珍珠一样的光泽。好久没有看过这样精致的人了,炎跃看着那个在自己家中坐了一夜的少年,是谁?忍不住伸手去抚她的脸。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少年动了动,长长地睫毛缓缓打开。墨黑的瞳仁放射出短暂的迷茫之光,很快从睡梦中清醒的人,开始皱眉头,她直起身,端着自己被压麻木的胳膊,努力忍着不适。

“你是谁?”

“我?”她抬起眼帘,微微一笑,“我是你的朋友。”

“是吗?为什么我不认识你?”

“相识靠的不是相貌,应该是心。”她用力甩甩胳膊,慢慢站起来,轮流踢动着麻木的腿。“你家的桌椅真硬。我要找张舒适的大床。”

“这里并不欢迎你。”

“我知道,这里也不喜欢你。所以我想带你去一个你应该呆的地方。”

“我,应该呆在哪里?”炎跃面容变得阴冷起来。

歌笑一边走,一边跺着脚,“一个王子该呆的地方。不过之前,我们还是先吃点东西。我昨晚就没吃东西,饿死了。走吧,去你天天都去的地方。我请客。”

炎跃站在原地不动:“你究竟是谁?”

“你会知道的,不过现在,先保持点神秘吧。我们走。”

连骏正在小酒馆门口打转,不知道要不要过去寻自己主子。看见歌笑大步而来,满面赔笑,急急忙忙凑过来,指指自己的嘴巴。

歌笑抬手解开他的哑穴,“要你说话时再开口,不然就点你。”

“知道,可是主子……”

歌笑举了举手指头,连骏急忙闭嘴,一脸的憋屈像。

“大哥,里面请。”

连骏睁大眼睛:“啊,主子,您连乞丐也往回捡啊。”

“放肆,这是我大哥,闭上你的狗嘴。”

“您的大哥真多。”不满的嘀咕。

歌笑已经懒得理他,吩咐店家上菜。

炎跃站在桌边,盯着那个说请他吃饭,自己却吃的不亦乐乎的人,微皱着眉,奇怪自己居然没有生气。

“坐啊,为什么不吃?”吃的差不多的歌笑抬起头,眨着清澈的大眼睛,貌似很单纯的问。

炎跃觉得自从落魄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舒心的感觉。他缓缓坐下来,“我要知道你是谁。我不吃不相干人的东西。“

“都说你是我大哥了,你还不明白么?为什么只要我换了面容,你就不认得我了。不知道当初是谁对我念念不忘呢。”

炎跃拿起茶杯的手一抖,茶泼出来,溅在歌笑手指上,“啊!烫死啦!”

炎跃吃惊之下,不知该如何是好:“你,没事吧?”

歌笑猛吹被烫到手指:“你干嘛,刚沏的茶很烫的。”

“对不起,我给你拿冰来。”

“哎,不用了。没事的,已经好了。吃饭,吃饭。”

“你真的是她?”

“是。”

“我不信,你是一国之母,怎可以……”

“不相信,呵呵,你还真是死板的人,你以为一个身份就可以束缚住我自由的心么?”

“他怎会答应你一个人四处游荡?”

“你不是他,怎会知道他的想法?”

“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可能让自己的女人,离开自己身边。是他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吗?”

“你想什么呢?没有的事。”

“没有?那么为什么你不呆在皇宫?而像我一样流落异国?”

“大哥你真会说笑,我这不叫流落,我是游山玩水。过自由的单身生活。”

“为什么?”

“哎,跟你一个老古董说新思想,实在很难。”

“老古董?”

歌笑倾身靠近他:“你可知道有一个世界男人与女人之间是平等的。男人可以天下遨游,女人同样可以。男人可以做的事情,女人也同样可以。在那里两个人即使结了婚,也可以各干各的事业。没有男尊女卑,也就没有你的疑问了。”

“你脑袋中装的都是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吗?”

“这不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呀,这是事实存在的东西。你没见过,难怪不信。算了,不跟你争这些。连骏。”

“是,主子,您有什么吩咐?”

“骑马到前面的城中买几件我大哥能穿的衣服来。记住要最好的,颜色要鲜艳点的。”

“但是主子,好多钱啊。”

“你主子我教过你多少次了,主子我现在穷的就剩钱了。快去!”

连骏垂头丧气的道:“知道了。”

炎跃看着连骏离开的背影,“这个人只是个农夫,你怎会带着他到处走。他根本没有能力保护你。”

“大哥,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就不用出来混了。他只是我路上捡来解闷的。”

“我错了。”炎跃突然说出这句话,令歌笑甚是不解。

炎跃垂下头:“我一点都不了解你,就喜欢上了你的美色和独特。现在我才知道你根本不是我喜欢的那一种。你这样的女人太厉害,没有几个男人敢喜欢。”

“你真聪明,好遗憾我又失去一个仰慕者,唉!”貌似非常遗憾的摇摇头,“我们一定可以做兄弟,在你们这个世界,像我这样的女人只配给男人当兄弟,而不能当妻子。”

“你和炎洛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没有啊,只是世界观不同而已。瞧你那么大一个帅哥,弄得自己邋邋遢遢的。出去都勾引不到小姑娘。”

“你这个奇怪的女人,想法一直这么特别,不知道炎洛怎么受的了你的。”

“嘿嘿,你不明白啊。想明白呢,就把我当成男人,你就能明白了。”

“你真那么喜欢当男人啊?”

“不是,我喜欢做女人。可惜做女人的时候,你们总用怪异的眼光看我。迫不得已当男人了,这样才能得到和你们同等的地位啊。”

炎跃突然笑了:“原来你也有自卑的时候啊?”

“我呸,谁自卑了?是这个社会迫使我这样的,明不明白?吃人的旧社会。我要革命。”

“你又在说什么,完全听不懂。”

歌笑收起自己的顽皮,目光投向窗外,突然静了下来。

炎跃完全不明白上一刻还精灵古怪的人,下一刻却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沉进了自己的世界里。

“在想什么?”

“想你。”不经意的随口说出,害的炎跃心头突跳,“你说什么?”

“想怎么劝你回到老婆孩子的身边。”

炎跃的心再次沉了下去。

“你该回去的。做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你可知道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的滋味。为什么要轻易离开。抛弃妻儿,不顾他们的生死,不管他们过的好还是不好。真的只是为了面子,真的只是因为那该死的男性尊严。我鄙视你。你知道吗?一个男人不管过的多苦,他都有责任为自己的妻儿带来爱和幸福。评价一个男人是不是成功,不是千秋霸业,不是名垂青史。是家人的关爱,是你临终时围绕在你身边亲人的不舍。你可想过,你拥有的欢乐只有爱你的人才能带给你。那些死后的荣誉于你都是浮云。甚至连浮云都不如,浮云你还能看到,而所谓的万世英名,对于死者来说什么都不是。世人皆舍本逐末,追求流芳百世。你说可笑不可笑?为了名,你舍弃家人,孤身流浪,也许保住颜面,可是却孤苦无依。弄得不巧,死时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可以让自己抛尸荒野,这也许是你自愿。你可以逼迫自己无怨无悔。可是你想过被你抛弃的家人会怎样。如果他们流落街头,衣不蔽体,遭人欺凌。他们会恨,恨你的不负责任。他们可能会为了一顿饭,抛弃尊严,辱没你的姓氏。你愿意让别人指着他们说这是谁谁谁的女人和孩子吗?”

炎跃目瞪口呆的望着她,这些话从来没有听人说过,根本没有哪个人会有这样的观点,细想起来,不是没有道理。没有江山,没有权势,可是还有妻儿。放弃过去,日复一日的颓废,得到的是更多的空虚。日日流连于酒肆,喝的是最低劣的糟酒。他曾是高高在上的王子,吃的穿的都是世间最好的。眼下的他吃的是什么,穿的是什么?

沉默让空气变得异常沉重。

歌笑站了起来,“本来打算继续游荡,但是在此意外的看见你,让我觉得世间的男子都不可靠,都很自私。为了自己不值钱的面子,不仅让自己狼狈的如同乞丐,还让妻儿,身居别人的屋檐下,终日不能开颜。上天真是给我面子,让我有机会做耶稣,来拯救你这个迷失的羔羊。你要是愿意回去,我同你一起回去,你要是不愿意回去。我就呆在这里,天天给你灌输我的思想,直到你开窍的那一天。不要嫌我烦噢!”

如果是以前,自己倾心的人说不离开,那么他会乐得找不着北。可是,现在他已经醒来,清楚明白的知道这个女人是谁,更为清楚的是这个人有能力让你升天,也有能力打你下十八层地狱。他已经不敢企及她,更重要的一点是越了解她越明白,她只可欣赏,而不能得到。真的得到你也会无所适从,因为你没有足够的能力驾驭这样一个女人。

“能给我一个拥抱么?”曾经豪情万丈的说你是我的女人,下定决心,一定要得到。如今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他心中唯一的奢望就是抱一抱这个曾经让他爱的夜不成寐,却又让他痛的肝肠寸断的女人。没有想到的是歌笑想也不想就站起来,大大方方的抱住他,还扬起脸,满眼的笑意。

弄得炎跃反而无所适从的僵立当场,半晌似乎才明白过来,“你怎可这般随便?”

“是你要我抱的,反说我随便,你要不要这么不可理喻啊?而且抱一抱就是随便么?这也太能扯了。我抱你只是表示我愿意让你接近,并不表示我有什么不好的思想。你要不要那么古板?”

“你可知道你是有夫之妇,怎可随便和别的男人搂搂抱抱。如果被炎洛知道,你可知道是什么后果?”

“说的那么严重,吓死我了。封建思想害死人。不跟你说了,说也说不通的。我已经抱了你了,如果有什么后果我一人承担。你不要弄得大家都紧张兮兮的。人要活的开心点。”

“不要以你的看法评价别人。”炎跃走出酒馆,向村口走去。

连骏气鼓鼓的带着衣服回来了,看见自家主子和那个新认的大哥站在村口看风景,很是不愤。

“主子,小的回来了。”

“除了衣服,你还带了什么东西回来?”

“知道你喜欢吃烧鸡,顺路带了一只。”

“算你聪明,拿来看看你挑的衣服行不行?”

连骏把包袱打开,歌笑看了看,翻了一个白眼,“你还真听话,说买鲜艳的,也不用买的都是大红大绿的吧。就你这眼光,没得救了。大哥你就将就将就点吧,我看这件绿色的还能穿。”

“我没有说要穿。”

“不穿?你不介意我当着众人的面给你宽衣吧。好像某人的武功没有我高吧。”威胁的直截了当。连骏发现自家主人威胁谁都有一手,再次佩服的五体投地。炎跃郁闷的发现,她真是个难缠的主。不听她的话,就是不明智。虽然听她的话让自己有点别扭,可是心里还是有一丝喜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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