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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房中的刑警队长《4》

一年半后的今天,刘队对笔者说起来当时的情况还愤愤不平:“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不认头啊。.”本来要求别人对执行公务要“配合”是每个执法人的期待,可事情轮到了自己头上,刑警队长却无法给予“配合”了。

“我拿脑袋往暖气片上撞,咣…咣…,撞得头上冒血。进号时还缠着绷带呢。”刘队这样说明他当时的英勇表现。刘队所言确是实情。当时亲眼目睹此情景,至今还在号里的资深号友大辛在一旁证明说:“前一天晚上管教就来了,嘱咐号里说,一会儿号里要来一个人,都给我照顾好了。.照顾不好,拿你们试问。结果,刘队是转天早晨进号的,头上就裹着绷带。”

被捕的过程,都是刘队亲口在号里坐板闲聊时公开对笔者说的。可具体案情是什么,刘队却一直讳莫如深,始终守口如瓶,从不外泄一二。这可能也是本身就是执法人员,在号里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不准串通案情”的《监规》吧。

刘队自己本身就是执法部门的领导,对涉案的事当然很内行,用行业术语来说,反侦查能力很强。直到现在,对于所有的指控概不认帐。所以,一年半多了,开了几次庭也没判下来。按法律的规定,一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拘留开始到法院判决最多一年半多一点(刘队自己曾告诉过笔者确切的天数,好像还包括一个半天。但可惜笔者没能记住,这里只好囫囵吞枣了),如果还不能确定有罪,必须无罪放人。

刘队距离规定的时限目前已然所剩寥寥无几,所以最近就整天盘算着法律赔偿问题。刘队赶上了好时候,本来按现行法律规定,结合本地的人均薪酬水平确定的国家赔偿标准为羁押一天按八十元计价。由于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GDP的增长,现在人均工资水平也水涨船高,前些天刚刚对标准进行了调整,按每天每人八十六元执行了。凭空每天又多出六元来,吃一顿早点绰绰有余,刘队正逢其时。一年半的时间,都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呢。要是仅从经济效益上着眼,有的人真到了领赔偿款的时候没准还要懊悔呢:“怎么当初没带捧子呢,要是戴上捧子一天就一百二十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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