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中的刑警队长《10》
大辛的工作做的比“二小”更成熟一些。.也许久闯江湖吧,少年老成,有时说出话来还显得颇有建设和谐监室的人情味。我刚进甲六时,看到刘队对我的“安排”,凭他的经验知道我内心绝对是不满意的。他没有直接对我,而是冲着大家,仿佛介绍经验似的:“在别的号你就是鹰,来到新号也得是鸟。都是这么过来的。”等于为我做了思想工作,疏通我的“不良”情绪。大辛说的确实是对的,号里这种特殊的环境对换号的人就是如此,不单单是对我一个人这样。大辛这样说还是很客气的,我很明白。
由于工作上的需要,辛、二俩人有比较明确的分工,通常是:红脸由“二小”出面的时候多,白脸则大辛当仁不让。.一般一人出面即可,遇有情况复杂的两人也联袂出场,有时先红后白,有时又先白后红。但无论红白单挑,还是出场顺序如何安排,总以最后能解决问题为原则。
刘队当初也是未经任何过渡号而一举进入少年号的。对于看守所的警官们来说,刘队与他们算是同行、都是穿同样官衣的,给与了尽可能的照顾。而且,鉴于他的身份,放在别的号也怕不安全。刘队进号时的同号,现在还在号里的仅剩下一个大辛了。大辛是位挂着链的死刑案,一审之后上诉了,二审还没有下来。按照通常的作法,这种死刑判决,如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的,都还要上报到最高法院去复核。待复核完毕,没有异议的,还要制作执行死刑命令等一系列文件,才能返回到原判法院。法律上的事,尤其事关死刑都很严谨细致,很需要时间。大辛现在就是处在这么一个阶段,才待了这么长时间的。
时间一长,有些熟悉了,刘队有时也和我聊聊天。原来他也是秘书出身,跟笔者的一段工作经历有些相似,所以我们的话题常常是关于公文写作方面的。他说,在卢处当号长时他是号里管帐的,里面的东西可没少写。刘队还曾对笔者袒露了一个心愿,将来出去后,要写一本书,把看守所里经过的事好好写一写。刘队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半了,接近了法律允许时间的顶点。在号里经历的人和事当然很多,而且在少年号的人大多都有点故事性,听他们说过的,有的还不乏传奇色彩。他自己本身又当过刑事警察,怎样抓人关起来,怎样被人抓关进来,一种情况的两个方面可以说都很门清。这样的经历和机遇就很奇特,有的是材料写。写出来肯定可读性会很强,不愁没人阅读。现在借此一角,笔者也恭祝刘队的大作早日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