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少年与四条人命《16》
蓄猴和“二小”都是主动犯罪的,而且还都是人命关天的大罪,如果不是年龄“优势”都够得上极刑了。.作为这样一个未成年人,能办下如此“大事”,确实有异于常人之处。特别是他们对社会世俗的感受很强,在这方面显得异常早熟。蓄猴如此小的年纪,就很懂得“配合”号长的工作。号长兵锋所向,常常就正是他的攻歼重点。平时号里没有他什么舞台,而一到每周五的大扫除时间,就可以看到他大显身手了。他是在水龙头那负责涮板布的,他涮好后,别人拿去擦板。一般成年人可能都发现不了这样一项工作能有什么可以兴风作浪的“含金量”,而他一个孝却能把这么一个简单劳动干得风生水起波澜丛生。他递出去的板布,对接布的人并不是按照先后顺序,而是有所选择的。总是优先供给那些号长正不待见的人。.让他们一趟紧接着一趟,丝毫没有喘息之机。号里的人年纪都比他大,有的比他要大上两轮还多,例如那个后来进来的“福建”四十岁都出头了,就因为自进号就不受刘队待见,也不得不受这位毛孩子的耍弄,在板上马不停蹄地来回穿梭,疲于奔命。
蓄猴犯罪时刚刚十四周岁零七个月,也就是说,他如果是在七个月以前犯罪,无论多大的罪,法律还都不能制裁到他的头上,至多也就是给个少年管制而已。他长得各方面都小,号里有人逗他,给他“出主意”,让他们家赶快改改户口本,把生日推后一二年,说他是十三岁或是十二岁都行,外观上绝对看不出来。他摊开双手也不无遗憾:“已经晚了,我和警察都说完了。警察早到河南把户口本复印了。”
号里人有在提讯、开庭时,修饰打扮一下自己的习俗。特别是开庭,出庭的人如同即将出嫁的新娘子。拿到开庭通知书,好象婚礼定了日子,都要提前沐浴修面,把自己最好的衣服提前准备好。有新衣服的必在那天启用,有些落魄的囚犯自己实在没有好衣服的,找人临时借一身也要穿得体面一点。号里的人难得见到外面的天地,每个人都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在公众诚亮相的机会,想借机“树立”或维护一下个人形象。蓄猴也是这样,年龄小,心情还更盛一些,尽管他的案子依照法律的规定并不公开审理。
他在河南老家的父母曾给他寄来了一身新衣,平时他没舍得穿,开庭前一天,他自己仔细地洗了个澡,脸上只有点乳毛,面是不用修了。开庭当天一早,把自己全身装饰一新。知子莫若父母,给蓄猴寄来的衣服,穿着不光合身,而且非常相配。一条米色裤子,一件浅烟色格衬衣,腰身很合适。裤子系上扣子后松紧正好,以至于可以把衬衣的下摆扎在裤内,煞是令人羡慕。按照多年的传承,在号里的人是不准扎腰带的,即使自己搓条绳子扎上也不行(绳子可以作为自杀或是他杀的工具),裤腰都是敞口的,裤子肥大的只好自己用手提着。所以,那衬衣是不能放到裤腰里面,要放到外面,以掩饰不雅的裤腰。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留心一下媒体的传播图象。开庭镜头中,凡从看守所提去的被告人穿的衬衣,下摆全是放在外面的。在电影、电视剧里倒是有被告人把下摆扎在里面,精精神神的,那就是导演和演员都没有“生活”了。
蓄猴那天穿着这身衣服很兴奋,开庭回来后还舍不得脱掉,美孜孜地又穿了两天,才恋恋不舍地叠好,收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