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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老舅(9)

这可是个故意杀人的大案子,而且是在公共场所,开枪杀人。.虽然那人最后没死成,但其性质、影响都算是很恶劣的。老舅不像笔者这样是由于“直管”而进的市一所,而是由下一级看守所根据“成绩”,送进“最高学府”来“深造”的,最低身价就是无期(徒刑)。这个陈年旧案可够老舅喝一壶的。

老舅“接起(诉书)”了,把《起诉书》拿给我看:“这个我也不懂, 你给看看。”

我看了《起诉书》。这是人家对自己的信任,虽然对此本人也并不内行,还是觉得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帮助分析分析。至于是不是看守所里有对此限制的规定,也就顾不得了。.实际在号里谁也没拿那个“不准串通案情”的规定当真,只不过别当着管教的面,同时也要确保没人给你“谍报”就是了。我调动起自己全部的法律知识,看完后对他说:

“情况还不错,《起诉书》认定了你属于正当防卫但过当的性质,这对你非常有利。不利的方面有两个:一是陆军医院那件事;二是当时你自己带了刀。防卫讲究双方的手段、程度要对等,你一拿刀显然就不对等,就过当了。如果你是抢过对方的刀的话,后面这件事基本就没有什么情况了,顶多判个缓刑。现在可能就要判实刑了,不过可能也判不多。你最需要对付的还是陆军医院那件事。”

“陆军医院的事,其实早就已经‘私了’了,当时给了不少钱。”老舅对一件看来很简单的打架斗殴,发展到了这样的结局也不无懊恼,对我说:“其实平时我也并不带刀,那天也赶巧了,带个刀,就遇上事了。”

外面已经为老舅请了律师,“接起”以后按照法律规定,他就可以单独会见律师了。律师也是应该在“接起”以后尽快回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我建议他要求会见律师,听听律师的意见,好在开庭时如何为自己辩护。老舅听从了我的建议,请管教转达一下要求,不几天就会见了律师。

会见律师回号后,老舅赞赏地对我说:“律师和你说得差不多。”

本来还有些话要对老舅说的,可就在他会见律师之后,也就是一两天,话还没来得及说,我就降到了另一个看守所,出号了。不知老舅后来的结果如何,但愿他打好了自己的官司。

那天下棋抽的都是老舅的烟,这让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幸好第二天上午我就出了甲六,才没有让他再多破费。老舅的这番美意多年来我一直铭记在心。自我开放后,一直热烈地期望能够在外面能够与他再次相遇,一是把我们在号里曾多次口头谈论过的那些酒,优选其一,喝上一瓶。把酒话当年,把那时不便说的话,敞开心扉说个透;再就是痛痛快快地请他也抽上一回我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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