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死囚零距离
正是由于和老信每天晚上肩并肩地“低声细语”,使我想到了本章这个“主题”。
市一所作为我们这个城市的最高“学府”,集中了本市处以极刑的牢犯。每个号里都有挂链的,特别是死号,最多的有的一个号住了十七八人,挂链的死囚就有十个以上。我的看守所“生涯”中,与我曾经同处过一个监室的“挂链”死囚,除了已经“走链”的老李外,还有几位:甲四的“黄骅”、“新疆”,甲六的大辛、老信都是,再加上我出号后判处死刑已执行的“大毒枭”老刘。后来我到了一个区级看守所,那里有一个杀人潜逃后几年后抓获的同号,他反复招供翻供,证据有待进一步查证,还未能“选送”到市一所的“准死囚”,恰恰又和本人两度同号。号里空间狭小,一天二十四小时吃喝拉撒睡都在一起,其间就免不了和他们产生一些零距离接触。
最先与我零距离接触的就是已走链的老李,每天不光白天并肩而坐,夜里我睡在靠墙角铺位上的时候,他也靠墙睡。我们的脑袋按规定都要冲外。牢房八大怪不就有“脚朝里头朝外”一说嘛。由于另一边就是茅,老李可以把脑袋冲着里面,我们的两个脑袋头顶头。由于要给夜里放茅的人尽量留出点回到的空间,也避免少受打扰,老李就尽量往里靠一些。我们的脑袋也就离得更近了。每天躺下后,一活动翻个身子,我和他的脑袋时不时就碰在一起。夜深了,想想不时就要领距离接触的这个脑袋,是要在不远的将来被一颗无情的子弹击中,脑浆将会迸撒一地,心里立时涌出一种异样的感觉。
这种感觉并不是害怕,也不是鄙夷老李,而是感叹自己。.常常以一介书生自比,含辛茹苦,谨小慎微。一路走来,虽然不曾有过多大的辉煌,但也还算有几个亮点。处世以“对人坦坦荡荡,处事规规矩矩”自律。即使面对诱惑,丝毫不敢越雷池一步。以至于我们号里的着名“大相士”小刘,看了鄙人的手相后,一脸不解,特感慨地说:“你漏财漏色呀。”而今,竟身陷囹圄,到了与死囚为伍的地步。让人不能不感叹命运多舛造化弄人。人生在世,真是“时来神鬼挡不住,运去英雄不自由”!不过,能有此经历也算一段人生传奇。诚然,万万不可多得。
睡了两天后,还是抵御不住由此带来的胡思乱想,心里难得安宁。所以,一天晚上看完电视,铺板了,我想把脑袋倒过去。以自己的脚对着老李的头很不礼貌,我找老李征求意见:“头和头总碰在一起,影响双方睡觉,我本来就是眠,越睡不着,越翻身,也影响你。”老李白天刚刚作了我的“外甥”,对此毫不介意,说:“没关系,我没关系,您怎么睡都行。” 脑袋冲里睡觉严格地说是违反看守所规定的,可那时我是一位新收,还不懂规则。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刘号长看到后又没说什么,我就这么睡了。把枕头放在了靠里的一边
那些天甲四广进新收,几天时间号里的人就猛增到了20多人,后排要睡十五六人,侧着身都无法躺下,刘哥就把我调就到了前排,睡在了大毒枭和黄骅之间。这两位一位贩毒,一位抢劫杀人,后来都受极刑,走链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当时,每天睡觉时碰胳膊碰腿的事是绝对避免不了。
到甲六后,由于是少年号,睡觉的方位和姿势要求都宽松些,并不非得要求“脚朝里头朝外”,都是脑袋在两头,脚在中间,脚对脚。我先是和因“飞档儿”挂链的大辛脚对脚,后来又和连伤八命的牛魔王相邻而卧。再后来又和大辛并肩而坐。趁了一个机遇,好不容易“脱离”大辛了,却又和牛魔王肩并肩了。当时甲六里就这么两个死囚,鬼使神差,无论白天坐板还是夜间睡觉,总得和他们之一保持相邻关系。这两位现在也都走链了。 总而统之,统而总之,在市一所的这些日子里,行动坐卧,本人无时无刻不和挂链者零距离着。
转到红看。在这种区级的看守所,遇到死囚的概率很小了。确切地说,区看守所里有的也都是准死囚,因为级别所限,凡发现有可能判死刑的“人才”都要立即奉上,送到市一所去。在这里的都是还没有定案初级阶段的,只能称之为准死囚。就是这种准死囚在区级所一般也是媳物。就算在整个犯罪界,此种人等所占比例应该也是很小的。
时运所系,本人却得此独厚。当时全红看所,仅仅关押了一个准死囚,又让本人“得”了。这位准死囚,就是在龙河园小区连伤两命的“临泉县”。如果案情坐实的话,他也是定得“走链”无疑。我们始终在一个号,我在乙九时,他在乙九。我调到乙五了,恰恰他也同批次调到了乙五。他就一直伴随着我直到我开放。而且和他的接触距离岂止是一个“零”字了得,简直就是天天肌肤相“亲”。
由于他是重犯,属于严密监视的对象,而且正在突审阶段,号里就没安排他什么劳务。该人还有点自觉精神,也不想自己游离于团体之外。就自己找活干,先是想跟着擦板擦地,可那些都有专人负责,人家不让他跟着掺和。想跟着刷碗更不行,都嫌他脏。打被摞,他又没那技术。什么都掺和不上,他也很苦恼,最后还真让他找到一个。由于我在担任号里的“领导”期间,对他这个当时号里唯一的一个外地人比较照顾,何况,他算是我的半个老乡,我在谈的家乡当过兵。我在市一所甲四时,我的“助理”和他更是小同乡,给我的印象很好,也是照顾他的一个理由。而且也受过前任号长的嘱托,也不允许别人欺负他。也算感恩图报吧,他就每天要帮我搓澡,连带洗衣服。虽然我一再敬谢不敏,但他执意非干不可。本人以前还真没享受过此项服务,虽然浴池澡堂里,有这项目,可人家收费凭此吃饭,享受就可以处之泰然。可现在,人家是无偿的,教我如何消受。在我洗澡时,不管我如何拒绝,他也不说话,就是固执地拿过我的毛巾就擦,他的劲很大,我推不动他。这要在外面算强制服务,能上工商局告他。可这是在号里,更何况人家是无偿的,我也没办法,只好承受了。
享受准死囚的搓澡服务,这也算是人生的一大奇遇吧。后来我一直后悔,当时真应该让走链的老李给剃个头。这样,死囚洗、理“一条龙”,配套服务,超极享受,真是人生不可多得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