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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下的土号规(1)

红看号里坐板的基本要求,是要“三挺一瞪”,即挺腰、挺胸、挺脖子,瞪眼睛。这是一个不算低的要求,坚持一会儿都基本没问题,可要坚持一两个小时都这样,没有一定的练习和功底就很难了,一般人绝对是作不到的。为了维护这个要求行之有效,多年来也形成一套管理办法,也算是号里的一条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由于它只是在本所内有效,是地域性的。我们学着社会上对诸如此类的东西都叫“土政策”的叫法,就把它叫作“土号规”吧。

这个土号规就是:在坐板时,如果坐在前面的人有违规违纪现象,即不符合“三挺一瞪”的要求,当然也就是“三挺”,“一瞪”后面的人是看不到的。.后面一排正对他坐着的人要予以帮助提醒。帮助提醒的方法很简单直观,就是在后面抬起一只脚来朝着该人的后背踹上一脚。当然,第一排的人,前面无人可踹,只有挨踹的份。所以进来的新收菜都要坐在一排,也算便于大家监督。我还好,坐一排时,挺自觉的,虽然那滋味很难受,但始终都坚持着,从没挨过踹。三天过后就坐到二排去了,后面是我的高邻,他绝对不会踹我。而且第一排与第二排的标准要求也不一样,最严格的的是第一排。除了必要的时候,到第二排要求就宽松一些了,到了第三排就更宽松了。这种踹一脚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友好”的,点到而已。而如果前面那位“屡踹不改”,或者是位令人讨厌的“把嫌”,那待遇由轻而重可就不“友好”了。

我坐到二排以后,前面坐上了一位三十出头的酗子。他犯的事不大,叫殴打他人,照他自己的定性是打架。

这是一位“武将”,专门给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作买卖的人看场子的,职责就是帮人家“平事”。遇到有的顾客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瑕疵,或是价值偏高存在欺诈要求退货,或是言语不和等吵起架来了,买卖人支持不住,他就出现了,拿拳头对付对方。这次令他进来的雇主是一位摆地摊的大娘。我猜想,大娘既然预备这样一个角色,她那买卖恐怕也是有点“猫腻”。否则,雇请着他这么一位打手干什么。

一天,大娘和一位顾客又起了纠纷,打电话通知了他。他责无旁贷,领着几个小兄弟过去把那位顾客打了。打完人,一帮人就跑了。顾客报警后,大娘在派出所也没吐出他们,说是不认识这几个人,还说他们是看到有人欺负老年人而“见义勇为”呢。结果另几个小兄弟都没处去找,可唯有他还是被立马抓进来了。号里有人问他别人都抓不着,为什么就抓了你。他无奈地指指自己的脸:“我这有记号。警察一听那人(顾客)一说(特征),就知道是我,没错。到家就把我抓了,别人都没事。”口气还挺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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