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室资源的管理、利用与开发(3)
6.扒:
俗语“扒呲”之意,就是贬低。.
利用各种言语,把某人从人格到能力乃至各个方面,无不一一扒到,在于贬低某人的形象,使其失去众人的同情和支持。
实施方法:可以当面进行,当面进行时常与骂相结合,对弱小者常使用此法。但更多的是利用某人提讯等不在场时使用,对那些付出过一定的生活资源,目前暂时取得了一定“地位”的人常用此法。扒过以后,可使某人威信扫地,形象猥琐。被号里人常视作“另类”,彻底失去“市场”。
7.卡:
人为设立关卡,强行禁止、不允许通过的意思。
利用强权,在某人自己有钱的情况下,强行干涉其的消费,进一步使某人的消费纳入开发集团的意愿及为他们所利用。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你的消费也不能自己作主,你想买什么得听他们的。是你的钱,但为了让你把钱花在他们身上,反而卡住你自己的消费。例如甲六里的香烟消费,就强行规定每人每月只能买一条,(这其中有掩护他们用红塔山作一般等价物的因素,但并不是主要的。一个号里每月多抽几条香烟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但,这一条是想约束谁约束谁。.而且到你手的是一条烟,可付出的烟钱却并不是一条。余出的那些也就在开发集团自身消化了。
这种方法就是为了保证使号里有限的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开发集团所利用。
8.扎:
给你扎针,强行让你“放血”之意。
这一条比较简单、直白,使用起来也很简便,易于操作。
根据市一所里的结算方法,见签字付款,所以有时干脆号里消费了之后,直接签上你的名字,自然也就由你付款了。根本不和你商量就办了。此种方法与“诈”的区别,就在于和你“商量”与否。提前和你“商量”,你本人同意了,这就不在“扎”的范围之内,那应该算作“诈”。没和你商量的就算做“扎”这条之内了。号里广泛流传的“有权买,没权吃”就体现在这里。
9.打:
此方触及彼方,使彼方感到压抑或痛苦。
也分为两种:打击与击打。
1).打击:指精神方面,使某人产生强烈的挫折感。与骂、扒、压有相通之处,但骂仅是打击的手段之一,打击是诸种手段综合运用的目的。扒,一般仅限于人格、能力等方面,通过影响别人对某人的评价来起作用。而打则是全方位的、直接作用于某人个人的。压,较为隐形;而打,则较为显形。
2).击打:指肉体方面,直接用躯体的一部分作用于另一躯体的一部分。这是对有反抗表示或反抗企图的某人的处置方式。
号内有人专司其职,无须领导者亲自动手。领导者只须略加暗示,司其职者既一拥而上。此法通常更多地是作为一种威慑手段,实际应用较少,特别是对有一定韬略修养,艺术高超的领导者。况且,受到监规的限制,容易出现不良后果。一般其它方法能够奏效的,此法轻易不用。小打小闹不可避免,大打出手很少出现。甲六作为所里的首善之号,当然更是不屑于此。
10.罚:
即惩罚。特指对肉体的惩罚。
这是对实在不具备开发价值的人力资源的最后处置。让这些人去干号里最脏、最累的活。例如:擦茅、擦地等。
凡以上十种,各有“巧妙”不同。可供使用者,灵活运用,不愁没有“一款适合你”。
如此管理、利用、开发之法,可保证监室的“开发工作”连绵不绝、持续发展。
“文”参考资料:可参阅本书有关章节。
看完此篇“文章”,读者诸君切莫以为各看守所各号里都是这样的,其实那倒也不是。各号里的“开发工作”也存在着运用手段的不同和施行的程度深浅,以及对被开发人的待遇不同等参差不齐的情况。作为“研究”,它“解剖”的是一种典型案例。但,要声明一下的是,这个“典型”,并不是笔者从各个“个体(号)”抽象出来的,而是对一个特定的“典型个体(号)”的整体总结。
一般的号里对固有资源,固然也处于一种管理和利用的状态,但有的号里虽然经济上开发依然,但在“政治”上和生活上还是对被开发人给与相应的“补偿”,使人能够感到大体上物有所值,心理能够平衡一些。
如此穷奢极欲,登峰造极的,即使是在号里这个坏人特多、特集中的地方也仅仅是极少数。这倒不是某号长“领导”和开发集团成员的能力有问题,而是他们尚属良心未泯,道德上还有一条底线,对某些“手段”实属心有忌惮。能够认识到:虽然自己犯了罪,进了看守所,但毕竟还觉得本身还是人生父母养的,怕冒天下如此之大不韪,累及祖先不说,恐怕还要殃及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