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青春校园 > 铁窗漫记

“福建”与二头的遭际(2)

自古的传统在具体运用上,本来也有自古的潜规则。.如果是在其它号,像“福建”这样的年龄,这样的经济状况,此种带有劳役性质的工作,一般不会安排到他这种人的头上。其本人也已人到中年,依社会常情,如果还有其他年轻人的情况下,不宜再安排他们做那些“伺候”人的活,特别是“伺候”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甚至比自己还年轻的人。而且,“福建”在号里属于“中产阶级”,吃“二伙”的,号里的号费保证交纳,不存在“以工代赈”问题。尽管这些“道理”在监管界通行诺多年,但在现在的甲六却行不通。为什么传统的潜规则在这里失灵了,原因说复杂也不复杂,说不复杂也复杂。其一,它是少年号,人少;而对安排“福建”这件事来说,有这种因素,但这一条并不是主要的,号里还有好几位年纪比他轻的多的并没有什么活干。其二,少年一般不宜安排太多的活;这一条也不太“硬”。因为不是少年,而比“福建”年轻的也还有人在。其三,甲六的号长与众不同。这一条才是最主要的,符合号情的。所以“福建”也就只好“劳动光荣”了。

“福建”以前可能没有过类似的工作经历,工作起来很不得力,为此没少挨刘队的呵斥。由于服务不到位,服务对象老信也很不满意,嘴里常咕咕:“我要一说,他又得挨呲。”老信与“福建”也算是旧相识。我当时的铺位正在老信的旁边,常劝老信,“同是天涯沦落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也常提醒“福建”,把什么什么事赶快帮老信干了。据我观察,其实“福建”并不是有意偷懒,有时我本人洗点衣服,看我年纪比他大,他还主动过来要帮我干。.只不过是虽脑瓜灵光,但缺乏干这种活的经验而眼里发现不了活,常常不知从何处下手罢了。

甲六里还有一位叫“二头”的。所谓“二头”,是冀东一带的方言,就是家庭里排行第二的孩子。大多用于男孩,溜光水滑的小姑娘叫“二头”的很少。他刚进号时,有人问,“在外面人们都怎么称呼你?”“二头”正晕头转向,一下子把自己在家里的小名亮出来了:“都叫我‘二头’。”从此,这个称呼就成了他的“牢称”。他是本市现在已成了着名风景区的一个山区县人,但他的家却是在平原上。问他,说是二十四岁,其实按周岁也就是二十三岁。那地区的人婚嫁都早,他已在去年结了婚。进了看守所以后传来喜讯,他妻子给他生了个“千金”。“二头”长的白白净净,戴一副无框近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根本不像一个庄户人家的孩子,更怎么看也不像个盗窃犯。

“二头”是当地农村中难得的一位正牌中专生,靠学分考出来的,学的是电子专业。毕业后,在市里一家电子厂找到了工作。恋爱对象是以前高中时的同学,也是一位正牌中专生,俩人上学时就早已谈好,毕业以后到了婚龄就完婚。父母已提前给他们盖好了三间大瓦房。完婚后,他出来打工,他老婆也在家乡附近找了一份工作,俩人都脱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论工作、论家庭小日子,在当地的十里八村都是十分让人羡慕的。

他所在的工厂,没有员工宿舍,他和几个同事在附近合租了间房子住着。几个人都单身在外,没有家庭琐事,上的又是三班倒的班,空闲的时间太多,不好打发。又都青春年少,精力旺盛。几人商量买一台电脑,这样大家就可以下班后上上网、打打游戏,以解寂寞,不用天天到网吧里去消费了,一个工薪阶层常在那也消费不起。由于将来的这台电脑必定属于大家的公共财产,如果有谁将来离开这间屋,肯定就无法享受了。自己的那份“产权”是否还能收回,向谁收去?很成问题。想到这里,谁都不想掏自己的腰包。最后不谋而合决定就地取“财”,大家动手从厂里“搞”点东西出来变卖,进行“集资”。几个人分工合作一通忙乎,等到“集资”款快凑齐了,事也就犯了,几个人全进了看守所。

当时厂方发现了一种电子集成块数量总对不上账,怀疑被盗了,秘密报了案。警方从使用这种集成块的相关单位下手,查来源。结果从一个单位的货源中发现问题,顺藤摸瓜,查到了他们头上。又用“钓鱼”的办法,在交易时抓了一个现行,取得口供,把他们一网打尽。

如果按他们盗窃物的价值相应该判处的刑罚,他们这伙人都没有进入市一所的资格,但他们所在工厂的规模很大,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他们“内保”责任管理部门的级别就高,人家是“直管”单位,这几个人就被直接送进市一所了。进了市一所,本来按二头的身份也绝没有进入少年号的资格,还是按有关规定,同案的人都要分别监号关押,防止串供。他们这个团伙人多,甲区里别的号不敷分配,少年号也得搁一个,结果他以长相文气些而中选。

笔者这里把“福建”和二头放在一章里写,是效太史公之法。若论资历他们都不够“世家”的资格,不便单独立传。但为了形象地介绍看守所里的各项规则和潜规则,本文还要给了他们一席之地,以他们的“现身”来个“说法”。按太史公的办法是把此类人分分类,再按类合并同类项,给一个列传。笔者对待他们的就是这个方法。

此二人一南一北,一个傍海,一个依山;一个四十岁多,一个二十岁余;一个组织偷渡,一个盗窃财物,本风马牛不相及。除了现在同处一号,他们还有什么“同类项”可以合并呢?

有,当然有,而且这一“项”在甲六里还非同小可。否则,他们连进入“列传”的资格都没有。他们的同类项就是:开发不出价值。

开发不出价值,也就是对号里不能做出突出“贡献”。此一项,在别的号可能算不上什么大的缺陷,但在甲六就非同小可了。本来,像“福建”在甲四时,号费按时交纳,吃的是“二伙”,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妨碍不着别人。“二头”,按他的经济能力也完全能够支付得起号费,吃个“二伙”应该也没什么问题。他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日子可以过得比较滋润。而且能够月月交纳号费,在任何一个号都可以算是一个标准的好“号民”,万万不会成为打击挤兑的对象。可在甲六就不行了。甲六的“开发集团”,特别是其主要领导人,“开发”能力在全市一所可谓是首屈一指,实为当今看守所“开发界”一方翘楚。遇此有价值待开发而又开发不出来之人,恰似英雄无用武之地,“技术”层面上既不能一逞,经济上又没得到实惠,焉能不视为大忌。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