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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在押人员守则》(上)(3)

多次下来激怒了管教和安全班子,惩罚就加大了。.最厉害的一次,管教臭骂了他一顿之后,告诉号里“要严管”,他再背不下来不仅惩罚他,全号的早点大饼油条都要停止供应。这让号里的领导们也很难堪,也激起了民愤。管教前脚走,后面号长向楼道巡视的管教就申请来了捧子。没让他捧,那样对他来说处罚就微不足道了。而是把他双手背到后面,反拷拷起来。这叫“背拷”,是捧子的另一种运用形式,对人约束力不仅增强了,而且承受的人会很难受。给他来个背拷,还不仅此而已。号长向管教申请捧子时,还一并申请来了一根绳子。拴好了一使劲,就把他挂在了牢门的铁框上,却又不让他悬空,两个大脚趾刚刚好能接触到地面,他自己要努力才能维持身体的平衡。这位小偷喊爹叫娘地一个劲的求饶。直到连求饶的劲都没有了,又发毒誓下保证,最后才被卸下来。这几天还是没有能背下来,天天仍要出去劳动,中午还是不能午睡, 每天还要早起一小时继续“操练”。

号里很多人对那个《守则》背诵起来很费劲,据我观察,除了有的人的文化素质偏低或者记忆能力不强,或是态度有问题之外,就《守则》来说,其本身也有缺陷,特别是那篇《在押人员行为规范》(节录),简直不敢恭维。诸位已经看到了,有识之士尽可以研究,这里笔者也大着胆子说一句:那上面语言逻辑混乱、归纳的内容和排列的形式毫无规律可循;而且句式不一、称谓不一、乱点句读、错字病句全都有。不知这是哪一年留下来的,据号里一位“五进宫”的“江洋大盗”说,上世纪七十年代初他进来那年月,这个《守则》就有了。.后来在号里遇到一位曾当过警察的在押犯老贺也说,这是五几年建国初期的产物。

这就难怪了。那年月,读过几年私塾人都被称为“知识分子”。若依当今主管人员的水平绝不会是这个样子。后来,有一位因为“飞档”从监狱重回看守所的“大不点”来了,他说:“监狱里已经改了,现在有了一个‘新三十八条’,比这个好背多了”。既然有了新章程,可为什么看守所不与时俱进呢?

虽然不好背,但到一方,就得随一方,到了庙里,就得随和尚。我对背诵倒是非常积极的。主要采取了两条措施.:首先,思想上重视。早背晚背,早晚都得背,早背完早清净。天天不睡午觉、啃窝头的滋味并不好受。其次,行动上积极。连续苦战了三天, 采用了形象、联想、谐音等有助于记忆的方法。到第三天的下午,就基本有把握了。其实笔者是一个记忆能力很差的人。还是在我二十多岁正年轻力壮的时候,曾经找同事借过一本书,看完多日了,可是总想不起从家里带来还给人家。时间长了,见到这位同事我都不好意思了。一天下班,正看见人家,赶忙写了一个纸条,缠在手腕上,心想到家看到纸条,就把书放到包里,这就不会忘了吧。结果真没忘,到家就把书放包里了。可第二天晚上又让我给带回家里来了,在单位忘记交给人家了。这次有如神助,无奈之下,记忆力竟如此好起来了。可见人到了绝路,身上的不可想象的潜能都能挖掘出来,时势、环境给人的影响力是多么地强大。

第三天下午,刚开始坐板学习,趁着中午刚练习完,印象深刻,我心里先自己背了一遍,感到尚可。我主动举手示意,要求试背一遍。这除了检验一下自己两天多来的学习成果之外,其实也想借机站起来活动活动,按照“三挺一瞪”的要求,坐得实在太难受了。结果,牛刀小试初战基本告捷,除个别词语还欠熟练,基本上大差不差了。再努一把力,到了晚点名整队等待的时间,我再次举手。这次背的几乎与原版无二,大获成功。号长对我这么大岁数能有这个水平感到很满意,特意优待一下,自己作主批准我明天可以不用早起了。但也言明,还不算正式验收通过,其它待遇还要通过管教的验收才能享受。坐回板上,我自己也长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早起,可以睡午觉吃小炒了,更重要的是可以过过烟瘾了。对于一个有着二十多年烟龄的烟民来说,这三天可是够熬的。

以年近半百之躯,在三天(实际只有两天半)内背下《在押人员守则》,据号里人以及管教们都说,在红看开所以来的历史上以前还从来没有出现过。我在红看也算是干了一件开一代先河的事。这件事的名声后来闹的动静可不小,笔者成了红看里的“闻人”。从所长到牢犯莫不耳熟能详,他们常常对那些到期甚至延期没有背下来的人都拿我“说事儿”:“看人家乙九那老头,都五十(岁)了,三天还背下来了呢。”

过了这一关后,虽然我本人能享受抽烟、小炒、枕包的待遇了,无疑很痛快。但它无形中给号里其他与我年龄相仿的老头们增加了压力。按说,他们应该感谢我,是我为他们打破了年龄的桎槁,起码以我为“模特”,可以使他们面对自己的年龄能够坚定起信心来。但在牢里面,这样的明白人却不多。本人不仅没有承谢,反尔招来了东方式的嫉妒。

本号里就有一位与我年龄相仿的老头,原先是位社会上最喧关里的“老”干部,比我早进来几个月,当初是七天背会的,这成绩原本也算很不错了,也曾受到过表扬。听到如今我只用了三天, 把他的“高龄组”最高纪录给“破”了,就愤愤不平:“我刚进来时心情不好,哪有心思背那个。”

也是,老人家当年置身的机关,专门“面向工薪”,很多人颐指气使、发号施令惯了。一入牢门,如同翻天覆地的变化,心情自然可想而知。可是,人都到了背《监规》的地步了,又有谁还能“心旷神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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